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最长的时间为37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拘留就是因犯了罪行而所要实施的行为,但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在规定的时间也是有时间限制的,短则三天,长则三十七天,因此,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到案件可以顺利的进行。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
      我们知道,我国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有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对于同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的处罚标准尚不可知。并且,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处罚量刑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分子...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


·冰毒多少克判死刑2023
      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自诉案件,...


·危险驾驶罪取得谅解会减轻处罚吗?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各种类型的车辆都数量都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鉴于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是比较高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则责任的一方,一般会被交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有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取得谅解书的情形,此时,是否能够减轻处罚呢? 一、危险驾驶罪...


·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构成强奸罪,当然单位是不能构成强奸罪的,而妇女也不能作为强奸罪的实行犯。说了这么多,您知道我国对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


·什么叫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关于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太陌生。一般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有可能同时宣告缓刑。而在之后服刑的过程中是不能再作出缓刑的。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叫缓刑呢?而要想适用缓刑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根据案件情况不同,调查证据的程序或步骤也不尽相同,但基本都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调查任务。 明确调查任务包括两层含义: 1、明确本案调查的总任务,即所要查清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如有无刑讯逼供的行为; 2、明确调查人员所应完成的一系列具体任务,如...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销售假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二、《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