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
  
  《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
  
  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二、如何认定犯罪未遂?
  
  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过失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
  
  实施犯罪行为,且并没有犯罪中止等的情形,依旧没有造成犯罪,那么此种由于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犯罪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会受到的刑事处罚,会比那些故意不将犯罪行为落实到位受到的处罚要重。任何犯罪未遂的案件,都需要参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理犯罪者。
  
  


·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的解释
      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的解释国家对于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做出了一些新的调整,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做出了许多的修改,一些条款与以前的有很大的区别,下面就带领您来看看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都有哪些改变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修改 一、取消了传统的...


·刑事自诉案件判刑后如何收押
      判决书生效后,由法院决定收监。但是还要看具体情形,一审判决后不立即收押,而是等二审判决的结果;程序上而言,被告上诉可能会被减轻判决;至于翻供,是否采纳需要根据翻供理由等综合分析确定。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其本身并不是...


·火灾过失行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火灾过失行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涉嫌失火罪。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立案标准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没有具体规定。行政拘留,就是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到期后(比如5日或者10日等),即可释放。但最长一般为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由30日减少为20日。1、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


·适用无期徒刑的情形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严重的分子。一些相关案例中的犯罪分子尽管罪恶极大,但是并没有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因为无期徒刑有一定适用范围。那么适用无期徒刑的情形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法》相关知识,简单做个阐述。 一、无期...


·重罪指几年徒刑的罪责?
      重罪指几年徒刑的罪责?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第8条、第72条的有关规定,可以认为3年有期徒刑作为区分轻罪和重罪的标准较为适宜,即应当判处的刑罚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为重罪,应当判处不满3年有期徒刑的为轻罪,这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二、中国刑法八大重罪中国八大重罪规定的是8种...


·酌定量刑须报最高法核准吗
      酌定量刑须报最高法核准吗酌定量刑情节不需要报最高法院,量刑情节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在1997年刑法中,总则不再有加重处罚。如果需要加重刑罚必须在刑法分则中有明确规定,这一般是所谓的情节加重犯。1.从重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适用相对于没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较重...


·抢劫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关于刑事犯罪的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其实这也就是立案标准。不同犯罪的定罪标准不同,那其中抢劫罪定罪标准是什么?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


·串标追究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串标追究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假如非法集资30万怎么判刑
      因为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所以根据罪名不同判刑结果也不同,那么如果 非法集资30万怎么判刑 呢?不同非法集资所要接受的刑罚不同,下面我们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来看集资金额不同受到的处罚分别是什么样的。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我们知道,老赖是那些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会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从事某些民事行为。如果老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司法拘留的,以示惩戒。有人疑惑,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下文我们将会详细介绍。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