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详情可咨询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2、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相当多且复杂。
  
  3、破产费用拨付原则:优先拨付、随时拨付、足额拨付
  
  4、如破产企业连破产费用都无法支付,法院会终结破产程序;根据企业不同性质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申请破产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以上就是与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和破产申请相关的知识了。如上文所说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因地域的不同会产生差异,同时,如果债权人无力支付这笔费用,那么法院就有可能终止破产程序。更多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我国是一个税收大国,我国的财政收入超过一半都是来自于税收的。所有企业运行和发展都必须纳税,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必须要做的事情。那么对于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


·虚假破产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破产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虚假破产罪既遂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产清算怎么赔偿债权人
      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一、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不被执行; ...


·公司注销的程序步骤
          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其注销步骤如下:
    
      一、公司...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企业申请破产的,此时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人来对企业的相关事项做出处理,我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那么破产管理人的报酬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


·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nbs...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在对企业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有工作流程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该按照工作的流程来规定,不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乱来。接下来...


·以房抵债效力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以房抵债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房抵债合同有效。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则以房抵债合同无效或者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