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一、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1、开发企业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2、所设计的房屋不符合结构标准规范,设计规划和建设单位,已经审批过的房屋结构户型,企业和任何个人,均没有私自变更的权限,如果私自改变结构,与实际审批的设计不相符,那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认定为无效合同。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户型结构主体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不达标的,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认定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7、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首付比例提高购房人能不能退房?
  
  (一)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必然地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购房者是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购房者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购房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而且不能买房是由于银行较大幅的提高了首付比例而不是购房者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退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
      夫妻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为了不在房产上产生争议,会考虑将名下的房产卖掉,将所得的价款一人一半用于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了,那还可以将房产进行出卖吗?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这个问题也是大多数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所以下面就来为您讲解。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


·消费者付清全款,遇到房地产企业破产,是否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企业办理过户登记?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破产企业收取购房者全额价款后被申请破产,在房屋尚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购房者享有特殊的债权属性,其有权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的法定...


·日常生活当中,房屋赠与是建立在房屋主人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不过
      日常生活当中,房屋赠与是建立在房屋主人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不过毕竟赠与房屋的事情是一件比重大的决定,为了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在日常住房问题上的一些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会签订一份房屋赠与协议书。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回迁房赠与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回迁房赠与协...


·房产免税证明应该如何开
      房产免税证明开具的流程是:1、确定是否在免交范围内,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才可以;2、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提交房地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3、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证明,要是共有产权,产权人都必须到现场的。《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一、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可以。但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不过现在婚后仍还贷款,这时的支出属于两个人的,以现在法律来看房子也是属于不贷款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的问题5种情...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合法房屋财产都是可以挂在子女名下的。 一般来说,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看中以下几种好处: 1.规避税费。 将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


·离婚房产公证的办理前提
      离婚房产公证的办理前提 离婚产业公证是指夫妻两边对离婚产业达到协议,到公证处处理离婚产业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产业切割协议在收取离婚证后自动收效,无需处理产业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产业切割进行判定的,在判定书收效时,离婚产业切割收效,因而,诉讼离婚也不需求离婚产业公证。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