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一、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查义务,如不能将车借给无证人,也不能将车借给不适合驾车的人使用,如饮酒之人或者醉酒之人。
  
  一般情况下,车主只要尽到以上两项义务,即车情如实告知的义务和对借车人的审查义务,那么,在借车人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为出借人不存在过错,也不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追尾事故的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对飙车行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飙车行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对飙车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明知道竞速会致其他不特定人死亡,仍进行行为,可依杀人罪起诉。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伤者成立普通伤害罪,最重可...


·汽车合同转让证明
      汽车合同转让证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东西由于暂时没用而被闲置,拥有者则考虑将其转让。同样的,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司机考虑换新车,就想把自己的汽车转让出去。那么汽车转让需要有个证明,那就要书写汽车合同转让证明,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合同转让 合同的转让,...


·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移交法院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移交法院吗?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移交到法院的。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


·一般车祸肇事赔偿多少钱?
       一、一般车祸肇事赔偿多少钱? 一般车祸肇事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而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来计算。比如死亡赔偿金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


·交警如何认定饮酒后驾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证件?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证件? 当代社会,学车成为一种潮流,很多大学生以及社会上的人都在学习驾驶,在学会开车之后就会考虑买车。您都知道,机动车刚买回来是需要领取机动车牌照的。那么,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证件呢?在领取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领机动车牌...


·交通事故腰间盘突出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腰间盘突出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腰间盘突出的,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车祸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当发生车祸后,报交警处理,先由...


·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我们发现,虽然同是触犯的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情节也是差不多的,但在不同的地区,法官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的范围内,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做了细化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要是在淮安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此时规定的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生效。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该法条的规定,虽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就是指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它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权利,同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和继承的,相信您对转让可能比较熟悉,对继承可能比较陌生,比如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继承土地使用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