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贷款申请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遇到急事需要钱时,可能会选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资贷款申请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遇到急事需要钱时,可能会选择取贷款。但贷款与贷款之间也是有所差异的,有些人会使用个人工资申请贷款,可工资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及它的流程是什么呢?本次我们将为您解答此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贷款申请
  
  一、工资贷款的含义及特色
  
  个人工资贷款是指银行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类似于个人小额贷款。 个人工资贷款的出现,对于无房又无车,没有办法进行抵押贷款的工薪一族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工薪一族可以凭借自己的工资收入作为保证,向银行申请贷款来实现自己买车、装修、结婚等众多的梦想。 个人工资贷款还具有以下的特色:
  
  1、贷款手续更简单 银行对于该类贷款的审查内容比较单一,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决定贷款是否成功;
  
  2、贷款金额更高 个人工资贷款比个人信用贷款额度更高,最高可以贷到20万元;
  
  3、贷款期限更长个人工资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有24个月之久。
  
  二、工资贷款的申请条件及资料
  
  申请个人工资贷款一般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规企业职工;
  
  2、申请人需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合作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并向银行提交以下资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保证函;借款人近3个月内缴纳的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帐单任一 一项;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个人工资贷款资料等。
  
  三、工资贷款的办理流程
  
  个人工资贷款的办理流程比其它贷款轻松、简单。总得来说:
  
  1、申请人向银行提交个人工资贷款申请;
  
  2、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和必备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3、最后,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与其工资水平、信用等级以及期望贷款额度相一致的贷款。
  
  四、工资贷款的利率 个人工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不变;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借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满一年后,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应按新的法定利率确定。
  
  五、注意事项 个人工资贷款的额度按照不超过借款人工资收入×90%×期限月份来发放,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将工资卡账户用作还款,申请人大可以放心,因为工资卡账户不会被冻结,仍具有透支、储蓄的功能,银行这样做,只是为了预防未来的资金风险。
  
  工资贷款申请的条件需要注意,是要正规企业职工,申请人需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等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行合法的工资贷款。以上就是关于工资贷款申请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请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社会中的劳动者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编职工,还有的是临时工,他
      社会中的劳动者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编职工,还有的是临时工,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一样的,虽然法律规定必须同工同酬。而且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什么叫同工同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叫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


·工作中什么病属于工伤?
      工作中什么病属于工伤?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视同工伤,因此,凡是因病死亡的,就可以视同工伤。没有规定具体的病种。第二,职工因为职业病申报工伤的,首先要经过职业病防治单位进行诊断,确定为职业病之后...


·工伤即因公负伤
      工伤即因公负伤,指的是职工在工作中,生产劳动中受到伤害。工伤是可以依法获得一定的赔偿和补助。关于工伤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最主要的判断标准是员工在受到伤害时,是否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如果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下几种特殊状况也可以认定是工伤:第一,公司...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的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对员工的义务,而选择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毕竟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那么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修改之后的内容有哪些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修改之后的内容有哪些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本规程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类)的内容及要...


·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哪里
      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哪里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企业主要人员 (1)...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一、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


·深圳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地方
      深圳现在也是我国工业发展较快的一个省市,其中各方面的建设肯定当地的劳动者是付出了较大的心血的。近几年来,深圳市政府对于当地各企业的用工安全也是非常重视的,所以工伤是非常罕见的情况。所以,才导致深圳很多职工指遇到工伤以后,甚至不知道深圳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地方? 一、深圳工伤鉴定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