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快结束了 发现证上田亩数量弄错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改革发展的更好。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进行中,一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速度较慢。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仍然有不清楚的地方,近来后台就有农民朋友提问,自己家的田亩数量登记时变少了、弄错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解决的办法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扎实开展权属调查的基础上,经民主决策讨论决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签或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再登记颁证。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您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您认为亩数登记有误,您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按照土地确权纠错程序,可以对你家确权面积有误进行纠错,具体步骤为:先填写土地确权纠错审批表、有误地块本户和相邻地块的双方户主签字、村组核实签字、加盖村委会章、然后报乡镇农经站、乡镇统一审批后、交测绘公司纠错,你家和相邻有误地块的农户的确权证书要收回交乡镇作废,最后由测绘公司测量后,进行修正,重新打印确权证书。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朋友在确权过程中一定要亲自到场、不能要别人代签哦,不然后续要更正信息又比较麻烦。早日完成确权工作才能让土地权属更清晰,减少土地纠纷,维护农民朋友的权益,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配合。
  
  
  


·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的时间。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现在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夫妻都是男方出去工作,女方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基本上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导致夫妻感情淡化。那么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分居离婚是有条件的。 ...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现在有很多夫妻都在外地打工生活,他们感情出现破裂后,协商不成的话,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并且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对于异地夫妻而言,需要提前准备好诉讼资料。那么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异地夫妻怎么...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我们在进行开展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的。您知道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条例的介绍。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关于涪陵区集体土...


·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展开了征地活动,我们知道,征地就意味着房屋、土地的征收,相应的人们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那么,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廊坊市征地补偿...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规定只要政府部门征用了人民的土地,那么就必须在经济上对他们给予补偿。而具体的补偿办法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针对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与实际相符的征地补偿政策,作为征地办和被征地者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湖...


·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什么?
      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什么?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土地纠纷找谁?
      土地纠纷找谁? 过去,祖辈们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过了一辈子,对他们而言,土地边界的一点点也会争的面红耳赤,因为那是饭碗和尊严。现在,土地纠纷仍然时有发生,文明时代下,我们不提倡武力解决,那么发生土地纠纷找谁呢?下面我们为您提供土地纠纷解决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纠纷找谁 土地...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在我国,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多种使用形式,可以对外转让、出租、买卖和赠与等。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赠与发生在亲属之间。按照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下面请看我们总...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 买房之前一般都会看房屋的质量是否符合住户的要求以及小区的环境和治安情况如何等,但是这时候不要忽略一个问题就是住宅的使用权是多久,很多人以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但是事实是这样吗?关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就知道了。 一、现在住宅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遭到违法拆迁我们可以维权吗?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遭到违法拆迁我们可以维权吗?  被拆迁人遇到违法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