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健品类诈骗案件的常见类型及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保健品类诈骗案件的常见类型及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
  
  保健品诈骗犯罪分子常用的套路有哪些?
  
  一、虚构身份,骗取信任
  
  犯罪分子无论是直接向被害人推销保健品,还是以退还购买保健品费用的名义骗取相关费用,都会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
  
  老百姓尤其是常年受疾病折磨的人,往往寄托于专家能治疗疾病。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广大群众信赖知名专家和国家机关的心理,虚构一系列的身份,对受害者实施诈骗。
  
  广大的受害者正是相信了对方编造的知名医院专家,国家药监局、财政部的领导身份,才一步步受骗,最终造成其财产损失,也没能治好自己的疾病。
  
  二、对象集中,老年为主
  
  犯罪分子在利用保健品进行诈骗时,往往会选择老年人下手。不仅因为老年人患病的比例较高,更因为老年人分辨能力低、防范意识差、接受社会信息的渠道较少,容易相信犯罪分子所编造的事实。
  
  在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5件涉及保健品的诈骗案中,涉及近百名被害人,其中90%以上是70-80岁的老年人,其余被害人的年龄也在55岁以上。
  
  三、分工配合、难以防犯
  
  利用保健品实施诈骗犯罪的往往不是单独一个人,而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内部之间有分工,有配合,使用多种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有时一个犯罪分子发现个别受害人容易上当,其他犯罪分子就连续使用不同的虚假身份,反复骗取同一个被害人。
  
  四、电话聊天,套取信息
  
  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被害人,通过与被害人唠家常的方式,让受害人感觉其受到了关心,又进一步套取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信息和患病情况,然后根据被害人的病情和经济能力向被害人推销保健品。
  
  或者称被害人之前买到了伪劣的保健品,可以为被害人办理退款,让被害人缴纳退款的相关费用。
  
  五、夸大功效,包治百病
  
  犯罪分子在与受害人沟通的过程中,对其销售的保健品的功效进行无限夸大,声称能够彻底治疗其疾病,引诱受害人购买。
  
  部分受害人因为常年饱受疾病的折磨,病急乱投医,轻信了犯罪分子的话,花费巨款购买保健品。事后发现购买的保健品根本无法治愈其疾病,甚至加剧了病情。
  
  六、快递送货,货到付款
  
  犯罪分子为了逃避处罚,通过快递公司,以寄送慰问品、赠送品的方式,让快递员将少量保健品送达被害人并收取现金。
  
  由于是直接收取现金,没有留下相关的支付记录,即使被害人事后发现被骗,也无法得知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无法向公安机关提供详细的信息,犯罪分子往往逍遥法外,受害人也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
  
  检察官提示
  
  面多犯罪分子的种种诈骗套路,检察官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路可逃。建议要大家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防范:
  
  一、不要轻信陌生人说的话
  
  涉及保健品的诈骗案件中,广大受害人尤其是老年人往往轻信犯罪分子编造的虚假身份或者夸大的保健品功效,未经核实就按照犯罪分子的要求将钱款交付给对方。
  
  还有的受害人在与犯罪分子聊天的过程中,不经意将个人信息透漏给对方。对于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广大群众要提高辨别意识和防范意识,不能轻易购买。对于以办理退还购买保健品花费为名收取相关费用的,更要提高警惕,不能相信,因为政府机关不会收取办理费用。
  
  二、不要相信有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药
  
  对于犯罪分子对保健品所做的虚假宣传,广大群众不要轻易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如果患有疾病,要主动到医院就医,保健品不能治愈疾病,相反,伪劣的保健品会加重患者的病情。
  
  事实上,对保健品的功效一直存在争议,但保健品最多只能起到保健作用,无法治疗疾病,患者不能轻信保健品的作用,还是要到医院就诊,接受相关治疗。
  
  三、不要轻易给他人支付钱款
  
  社会上存在形形色色的诈骗行为,犯罪分子虚构一系列事实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骗取他人的财物。
  
  因此,广大群众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能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在直接推销保健品的行为中,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夸大的保健品功效,谨慎购买;在以退还保健品的购买费用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中,直接拒绝,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要多和子女及亲戚沟通
  
  有些老年人为了不让儿女、亲人担心,在遇到推销保健品时,没有将相关情况告诉子女就轻易购买了保健品,最终上当受骗。
  
  老年人在遇到推销保健品或者声称可以退款的情况,不能擅自做决定,要积极和自己子女或者其他亲朋好友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五、要注意保存购物单据
  
  广大群众要保存购买保健品的相关单据以及快递单,以便在查证上当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公安部门也能够因此收集相关证据,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并为受害者挽回损失。
  
  六、要相信科学,相信法治
  
  保健品是最近几年的新型产品,从其名称可以看出,其不能够治病,最多只是缓解疾病和预防疾病,如声称可以包治百病的,往往就是骗子。大家要相信科学,患病要及时去医院诊治,不能相信神丹妙药。同时,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即使因工作需要联系受害人,往往是向受害人告知权利、核实情况,不会向受害人收取任何的费用。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已经是缓刑,这种情况一般改不了。只要是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首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只能作为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话既不会改判也不会撤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条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刑事诉讼法条文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所以说需要不断的进行完善,当然对于刑事诉讼法条文当中一些定义不是特别明确的地方也是需要进行解释的,近来国家对于刑事诉讼法又做了新的解释,此次解释对不少的问题都做了重新定义,那么新刑事诉讼法解释条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


·刑诉法223条规定内容释义
      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时都是实行三审终审制,我国由于国情特殊,刑事讼诉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按照常理来说,二审应当和一审一样,实行开庭审理。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二审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是非常少的。对于这些少的案件中,哪些应该需要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呢?我们来看下刑诉法2...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
      现实生活中盗窃的行为很常见,最常见的就是在街头盗窃手机和钱包等。我们都知道,遇到刑事案件都可以向警方报案,要求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盗窃都符合刑事案件的标准,符合标准的盗窃罪立案也需要一些时间。下面我们主要来谈谈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及其盗窃金额的立案标准...


·殴打轻伤已经流血拘留多久
      殴打轻伤已经流血拘留多久?殴打轻伤已经流血拘留15天以下,如果说是构成刑事方面的案件的话,那么所进行的刑事拘留指的是三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药十万判刑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药十万判刑多久?根据刑法规定卖假药十万判刑三年以下或者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卖假药十万判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在我国过失决水罪怎么判
      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在我国如果成年以后,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在生活当中,尽管有时候自己不是故意对一些东西造成损坏,但是却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话,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过失决水罪怎么判? 一、在我国过失决水罪怎么判...


·刑诉法关于存疑不起诉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诉法关于存疑不起诉的规定有哪些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检察院批捕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吗?
      一、检察院批捕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吗?需要知道,嫌疑人是享有知情权的。1、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2、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权利,但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是检察院通知犯罪嫌疑人,而是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


·2023入室盗窃案量刑最新标准
      一、入室盗窃案量刑最新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


·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法第24条第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