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批准逮捕后家属如何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批准逮捕后家属如何做?
  
  批准逮捕后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阅卷,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以争取最好结果。
  
  律师可以在第一时间介入到刑事案件中,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件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了解有无被刑讯逼供等情况,代为申诉和控告,以及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等。
  
  除此之外,律师还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侦察程序中,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二、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后,需要同级检察机关的批准。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做出了相关规定: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批捕后可以和家属写信吗?
  
  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之后,在押人员仍然有权通信。但是,寄入的信以及寄出的信,都要经过看守所民警检查。并且需要保证信件的内容不能涉及案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羁押期间,近亲属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可以同犯罪嫌疑人会见、通迅。
  
  但实践中相关部门一般怕有串供或是影响侦察的情况出现,对近亲属提出的会见或通讯的要求都予以拒绝,但律师在侦察羁押期间,只要不是涉及到国家秘密的案件,都可以不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
  
  所以实践当中的做法通常是,近亲属及时的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由律师在当中进行传话,并及时了解案件发展情况,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把刑罚降到最低。
  
  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
  
  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一、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


·登记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哪些
      登记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哪些(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


·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是什么?
      离婚问题困扰着很多结婚的夫妻,解决的过程中难以平衡双反高的利益。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候需要去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去哪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来解决这些问题,那2017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


·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
      进行诉讼离婚说得通俗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与协议离婚有很大的差异,但也不失为一种可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方式。通常离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一般就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来离婚,那此时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 1、起诉...


·离婚有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孩子抚养权与孩子的年龄有关,两个孩子的情况一般会一人一个。孩子2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若孩子10岁以上,法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若有2个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但是,事情没有绝对,法...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法院会受理吗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法院会受理吗?1、一般不会受理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2、此时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3、法院应当驳回男方诉讼请求。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男女一...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每一个家庭的核心。随着人们对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生活中我们身边可能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针对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详细介...


·一、协议上不给抚养费现在男方起诉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协议上不给抚养费现在男方起诉要抚养费可以吗?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为人父母者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书上有关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约定,不影响抚养子女一方日后以孩子名义提出抚养费主张。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


·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是:一、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打离婚官司无结婚证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无结婚证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无结婚证怎么办? ?没领结婚证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事实婚姻,可以进行离婚诉讼。 具体程序如下: 1、向法院起诉离婚。 2、定期开庭。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果只是夫妻中的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此时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会怎么来判决呢?其实,对于起离婚的案件,你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丶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必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