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有哪些方式,能否快速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有哪些方式,能否快速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对是否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出具书面离婚协议书。然后由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照相,婚姻登记处审核后会当场发放离婚证书。这里需要提醒双方离婚协议书应多打印几份,带着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签字。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处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公章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等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人办理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即双方没有离婚协议书的不能办理协议离婚(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即精神病人(需鉴定)或失去意识的人不能办理协议离婚。(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即在国外或其他地区结婚登记的人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即男女一方对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一项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对是否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有分歧和争议,只能法院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必须以诉讼才可离婚,那样就需要提前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吸毒赌博等屡教不改的;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真正夫妻感情的;不能进行夫妻生活的;有重大传染疾病的等)子女抚养的证据(如孩子户口信息、出生证明、平时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支出凭据等)财产分割证据(如不动产证书、购买家具家电凭证、房屋装修凭证、车辆行驶证等)债权债务证据(如信用卡刷卡记录、银行卡流水凭证、借条、欠条、股票账户、银行信托凭证、公司股权凭证等)其他证据(如出轨等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父母出资凭证等)所有证据齐全后,开始起草离婚起诉状。起诉状的书写格式可以参照网络搜索版,当然最好是委托专业人士起草。
  
    离婚起诉状写好后,需要将所有的证据复印两份(法院与对方各一份)然后开始网上立案。登陆当地人民法院网诉讼服务立案界面,逐一将证据材料按照法院网立案要求上传,然后等待法院确认通知并预约现场立案(个别地方还可以直接现场立案)。当你接到法院通知或自行联系法院后,可以提交两套证据资料给管辖法院,法院审核成功会让你缴纳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大概是50元至300元之间,涉及财产分割的,标的额20万以内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计算收费。诉讼费缴纳完毕(以发票为准),案件才算真正立案。立案成功后需要等待法院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等诉讼资料,大概一个月后才会开庭审理。
  
    现在离婚案件各地法院都有自己的规定,但调解始终是整个法院的统一做法,也是必经法定程序。比如深圳市各法院有诉前联调(专门调解员组织),如调解不能的,直接转移立案庭做正式立案,以备开庭。开庭之前法官也要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不能才会正式开庭审理。开庭时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进行答辩后,再由原告围绕着争议焦点举证,双方进行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完成庭审程序。双方做陈述意见后,法官还会询问当事人能否调解,再次确定不能调解的,法官宣布休庭,等待法院的判决书即可。
  
    离婚就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不能,只好选择诉讼离婚。通过以上对两种离婚方式的介绍,估计大多数人也能看出,只有协议离婚才能更简洁、方便、快速。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没有人会选择诉讼离婚。 因此,建议想离婚者,能妥协时就妥协,能让步时就让步。退一步海阔天空,一日夫妻百日恩,毕竟曾经夫妻一场!
  
  


·没有离婚协议书怎么离婚
      没有离婚协议书怎么离婚 没有离婚协议书的话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办理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一心想采取协议离婚,那么就只能多协商、多沟通,争取签订离婚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当事人实在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没有离婚协议书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协议书时怎...


·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般只有在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到法院起诉离婚,而此时需要确定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一个,这样提起诉讼后,法院才会依法受理案件。那到底该如何确定离婚的管辖法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法律对这反面的规定十分严格。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


·第三人“善意”状态的时间节点
      从日常生活经验可知,房地产转移登记流程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瞬间完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0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在确定第三人善意的时间节点问题上,至少有提出登记申请的时间、登记机构受理登记...


·夫妻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判
      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是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最新的婚姻法也是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说明。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判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有哪些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判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结婚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在某些时候,离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婚姻带给他们的只有痛苦,离婚是远离痛苦的唯一办法。在决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达成一致后会签订一个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妻法定财产制具体分为哪些方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或者...


·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
      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一些公共场所经常可以看到贵重物品请保管妥善的提示标志,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遗失物公告栏,丢失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相信很多人都有丢失东西的经验。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关于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后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
      一、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检察院方面的原因或者是审理环节的错误,偶尔会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国家对于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是予以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有着一定的标准以及范围。针对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该问题在本文中进行了分析以及说明。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立法赔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