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可以进行转卖,但必须要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过户,获得所有权,才能够进行房屋的转卖。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3、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户口簿、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房屋过户费用问题规定是什么?
  
  1、遗产房产过户费用要比普通房产多出一项公证费用,一般要公证遗嘱以及死亡证明,没有遗嘱的需要公证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遗嘱公证费用一般是400元,死亡证明的费用是80元,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公证费用也是80元,继承房产的共有产权人还需要签订放弃房产继承过户的合同,然后进行公证,这部分费用加上以后就是全部的公证费用了。
  
  2、将公证的所有资料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的产权证件带齐,就可以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过户,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要比普通的买卖房产过户费用低,但是日后进行买卖的税费费用是比较高的,所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也要了解一下继承的房产日后再进行买卖,税费比例是多少。
  
  3、继承的房产过户费用有:房屋评估费用·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费·契税,在这些税费中,房屋评估费用是根据房屋的价值阶梯式收取评估价比例的,法定继承人契税是不用缴纳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契税啊是1.5%。
  
  4、继承房产过户费用经过公证费用的缴纳加上税费的缴纳,就是所有的过户费用计算流程。
  
  在当代社会遗产在进行继承的时候是非常的重要的,当然遗产继承过程当中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费用产生的,在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之后,所有权发生的转移,那么就属于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完全可以对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支配,比如说转卖。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继承处理,因为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首付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房款,这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目前可以提供占总房价的30%或以上的现金,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各地区首付比例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比如,除了北上...


·一、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一、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一)业主已取得《房产证》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二)业主手中只...


·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现实中,不仅是进行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使是赠与房屋,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也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了解房屋赠与登记该如何办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1、房屋赠与登记的程序:...


·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什么?
      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会对城市进行新的规划和整改建设,城市的建设无疑是建立在老房屋拆迁的基础上进行的,房屋的拆迁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居民的安置和补偿问题,那么该如何制定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计划范本,请您仔细阅读。...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继子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法...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1、依法新建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这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收归国有的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无主房屋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房屋。如无人...


·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一、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继承公证书或民法典律文书; 2、继承人身份证证明;(核验原件) (1)本地:身份证复印件; (2)外地: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二、办理房...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解除途径
      房屋租赁合同在解除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由此可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对当事人的影响是多大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二套房分别的。你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公积金首付两成,利率3.87%(最新的是多少记不清了)的政策执行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几套房都是这个政策执行,但如果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