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了家庭成员可以继承的两种情形:(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三、农村承包地继承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在承包人去世以后,其他家庭成员可以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该土地的,但继承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权,等承包期限到期了以后还得重新签承包合同。
  
  
  


·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
      如今在上海生活着大量的外地人,其中有些家庭出现感情裂痕,闹到了离婚这一步。开始的时候,双方最好能够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行,只能通过发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那么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 离婚诉讼由一...


·土地确权确到个人名下后,能让下一代继承吗?
      土地确权确到个人名下后,能让下一代继承吗?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


·占地单位犯罪如何处罚的?
       我们您对于单位犯罪已经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单位犯罪涉及比较广,并不只包括诈骗,其主体也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组织,也有可能是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我们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占地单位犯罪如何处罚的。根据法律规定,主要处以三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想来您都经常听身边人讨论房产证的问题,却比较少听到有人提及土地使用权这个词语。您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我们所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呢?请看我们整理的内容。按照国...


·大张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是怎样的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让农民子女怎么办?
      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伴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保障的逐步完善,人们的工作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与此同时,中国退休年龄正在发生着变化,这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那么,女性退休年龄新政策有哪些?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是我国目前比较常发的案件之一,由于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使得网络诈骗的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这就给受害人报案带来了不便,因为受害人不知道应该向那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报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