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二、房屋继承注意哪些问题(一)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二)遗嘱继承排除法定继承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三)未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法定继承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继承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是非常的明确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这里的子女仅仅是包括自己的子女,并不包括女婿和媳妇。实际上子女发生继承之后,一般情况下都是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的。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


·房产免税证明应该如何开
      房产免税证明开具的流程是:1、确定是否在免交范围内,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才可以;2、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提交房地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3、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证明,要是共有产权,产权人都必须到现场的。《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一、关注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所签署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二、关注房屋的规划性质。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经常说公寓、商住两用等,但这些描述都不规范,最终要看合同中房屋的规划性质是如何描述的。如果是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就不可能用来居...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


·2023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离婚时可能会对财产分割问题方面有疑问。很多夫妻对这个问题存在分歧和矛盾,那么本文就针对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列举出各种方法,供您参考了解。你知道2017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通过本文看一下吧。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


·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很多夫妻会选择在婚后出资贷款购买一套房产,此后就由双方共同还贷,然后房产协商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但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则需要对按揭房做出分割。那么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1、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


·婚后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第...


·北京小产权房政策是什么?
      前几年年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价居高不下,各地均争先恐后的出现了很多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其价格优势也占据了房地产市场的一席之地,那么国家对于小产权房是个什么态度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北京小产权房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质量是否有差异
      回迁房和商品房质量是否有差异我国大多数的公民对于回迁房的理解,就是属于政府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一种安置房。因此回迁房的价格肯定和普通的商品房价格是存在较大差异的,价格不一样肯定就导致回迁房和商品房在各方面的区别都是比较大的。所以有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