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上班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上班怎么处理?
  
  一、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在到期之后只要双方没有异议的就必须要进行续签,而对地单位不主动提出来而且劳动者又在工作的话,这种行为已经算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此行为劳动者就需要的用人单位协商,可以视作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来进行处理,从而不需要每一年签订合同。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用是4.2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被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时效是多少年
      现行法律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时效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就应该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法律依据:《刑法》第...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近年来,保险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人们对于保险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那么我们购买了一份保险,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保单合同生效日期相关的知识吧。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保险合同,保单是双方签订保险...


·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


·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我们知道,合同的分类非常复杂,有多种形式,其中仓储合同是根据合同内容而定义的。而根据合同是否需要法律特定形式,合同又分为不要式合同和要式合同。那么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下面我们从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入手来回答这个问题。 1、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一、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不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才生效的,有些合同是要登记后才生效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确认书与...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一、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即不能撤销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应允许撤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


·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论述了以上问题。下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