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哪些情形下孕妇被公司辞退没有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解除合同的原因单纯的是因为直播怀孕的话,公司的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对于公司来讲不仅要给孕妇支付当月的工资,还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补偿金,或者孕妇不想失去工作的话,也能通过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
  
  
  


·分公司是独立股东所得税申报需要吗?
      分公司是独立股东所得税申报需要吗?需要;如果分支机构有自己独立的税号或信用代码并且独立核算,在金三系统未维护成总分机构汇总缴纳,那么就视同独立企业,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企业名称权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凡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主体。侵犯企业名称权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企业名称权首先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侵犯名称权的行为首先应当承担停止...


·环境污染事故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违背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违背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采取的行为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生态受到破坏等突发性事件。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是为了评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针对风险点,采取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的发生。它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随着来做一个了解。 一、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的目的...


·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是怎么规定的股东在公司所占有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公司投资的金额上。如果相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份额仅占一小部分的话,也就是所谓的小股东。可能在有些人看来,小股东在公司好像是人微言轻的,现实也确实如此,所以公司法才通过立法确保了小股东的权益。那么,公司法中对中小...


·行为人开公司法人有要求么
      行为人开公司法人有要求么 开公司是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的梦想,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开公司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要想成功的开公司,首先就要去工商局进行注册,而注册的时候工商局是有很多要求的,很多人就想知道开公司法人有要求么?其实法人是没有要求的,但是法律对于股东、法定代表、注册资本...


·被收购的公司会怎么样
      意味着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公司,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影响的层面有: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2、管理层变换要改变公司的工作...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注意事项
      每年的六七月份是各大高校学生毕业的日子,这段时间也是各个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的火热阶段。找工作是一个双向选择,应届毕业生和企业都要根据对方的条件进行考量。那么作为企业的人事,在招收应届毕业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怎样在众多的应聘者中选出符合公司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注...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一、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违约的其后果,最终必然由总公司承担。既然总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必然可以将总公司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责索偿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盈利就是商业经营的根本,无论是对员工还是相关的投资人来说,只要有了盈利,就意味着利润,不仅所属公司的员工的工资有了提升,对于企业的拥有者来说长期的投资终于有了回报,那么,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呢?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 依照我国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