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目前的繁荣经济状态,还有我国对于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那么,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一、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一)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二)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三)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四)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实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案件:
  
  (一)涉外合同纠纷案件。指在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借贷、保险、票据、证券、融资租赁、担保、期货、信托、合资合作、企业经营等方面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合同。
  
  (二)涉外侵权纠纷案件。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其在涉外商事活动中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而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包括具有涉外因素的贸易欺诈、票据侵权、证券侵权、产品责任、侵犯股东权益、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等方面的侵权损害赔偿案
  
  (三)信用证纠纷。指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在信用证开立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四)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国际仲裁裁决”是指在域内或域外仲裁机构就涉外商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决。判断某一仲裁裁决是否属于“国际仲裁裁决”,应以该裁决所处理的争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而不能以仲裁机构是否为域外仲裁机构为标准。
  
  (五)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涉外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仅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申请法院予以确认。另一类是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中,就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需要法院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
  
  (六)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的域外法院的民商事裁决案件。包括:
  
  (1)申请承认外国或我国港澳地区法院的民商事裁决;
  
  (2)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或我国港澳地区法院的民商事裁决。
  
    《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全球范围内来华投资办厂经营的企业者权利。这也吸引他们来到我国进行一系列企业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针对的是一些中外合办企业一起在中国进行的相关企业发展活动受到我国民法的专属管辖。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一、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销所需时间与公司名称核准时间是一致的。此外,如果你不要已经被核准过的公司名称,也可以继续...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
      您都知道成立一个公司,是非常复杂的,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并且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设立。同时公司当中必须要有公司法人来代表公司对外从事一些事项。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以缴社保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以缴社保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子公司法人逃跑集团有影响吗
      子公司法人逃跑集团有影响吗?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子公司法人逃跑集团有影响吗? 一、公司法人...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一、定义 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 人资兼合公司也称人合兼资合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从而兼有人合与资合特点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均属此...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变更是哪个会决定?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变更是哪个会决定? 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公司规定了公司法,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其中公司法当中就有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问题。您都知道公司方面的很重要的事务一般都是需要股东会议来进行解决。那么法人代表变更是股东会议还是董事会决定? 一、...


·物流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物流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1、银行贷款 2、发行债券3、融资租赁 4、金融租赁。加强融资能力的办法:1、创新政府基金支持物流金融发展。2、加大税收政策支持。3、引导物流企业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力促金融创新。企业会想着扩大产业链,来顺应市场的需要,这时候就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资金的...


·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都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要求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完成债务的清偿。但是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故意隐瞒部分债务,此时债权人可能会提出诉讼请求,在提起企业改制行政诉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多的。 一、最高院通...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这样的发展离不开我国的公司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公司的发展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国家为了管理规范化市场,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发展有着严格的规定,公司法就是管理的法律,那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控制好企业与环境和人的关系十分重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