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人失踪了可以报诈骗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款人失踪了可以报诈骗吗?借款人失踪了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对于借款人失踪,被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专人的制度,其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本身是一种债务关系,借款人失踪或者拒不还款,可以凭借条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属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是指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在本案中,被借款人作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二、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对于借款人失踪的情况,显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原因来进行处理的,涉及到借款人利用欺骗的手段获得资金后,逃跑的是可以认定为诈骗行为的,具体情况下司法机关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并进行合法的办理,避免法律错误的情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异同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当前社会都时常会出现,两者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并不属于同一种犯罪,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所以我们需要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区分开来,那具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异同是什么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异同 ...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的问题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一些债权人借出去的债务迟迟收不回来,在收不回来的情况下它们就会转让出去,但转让债务同样要缴纳税金。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销售)收入无关...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一、债券融资 1、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


·离婚后拖欠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拖欠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会获得时效抗辩权,债权人的主张就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其实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本质上也为您的生活提供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是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运转的,但由于最近越来越多的因为网络借贷而引起的争议性事件,在我国多半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看来只要一提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对其都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可能...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一、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


·私募基金能否发行债券
      私募基金能否发行债券一、私募基金能否发行债券私募基金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发行债券的私募公司又叫做债券型私募基金。债券私募基金的优缺点优点:1、私募债券基金可以持续做杠杆。当个人投资者退出正回购市场后,想要寻找到稳定的低风险较高收益率来源并不多。转债,分级A都是可选对象,但部分熟悉债...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情形有哪些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各级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总结出银行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