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不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遗产的继承分配比例在《继承法》第十三条中对如何进行公平的比例分配做出了相当严肃的说明,一般来说要从两方面进行解析:1、当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通的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事项,但是这也是在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发生时所规定的顺序。2、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根据据相关法律表明,特殊情况主要有:(1)在日常生活中困难,而且自身很难有劳动力得到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额。在这里,生活困难和自身劳动力差是必要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有这两种情况才能被酌情多进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强制执行的。但是继承人不得因为有此项规定就假装自己符合该规定,以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经过调查核实,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2)对于被继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对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顾义务的,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中有人与被继承人长时间在一起生活的,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给他。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由其他继承人商议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具体支持的依据。(3)对于自身有条件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能够进行抚养的,却没有尽到自身的养育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是可以不对其进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给他,这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原则性问题。3、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这类当事人员在办理遗产分配时,应积极的按照照顾遗产继承人中有困难或老弱妇孺相应的多分。办理过程中,也应积极与其他继承人员进行协商进行办理,协商同意这类分配比例的,才可以办理这类遗产的办理。
  
  
  


·改嫁儿媳妇享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享有,但是生活中,如果女子嫁到男方的家中,中途男方不幸去世,女方改嫁后,那么在男方的父母去世之后,改嫁的儿媳妇是否能享有继承权了?我们下文做了讲解,供您阅读。 一、改嫁儿媳享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


·一、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情况是什么?
      一、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情况是什么?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孙子女并不能够直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只有他们的...


·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对遗产的分配自然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的。但很多时候要么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要么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一些,那此时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代写遗嘱是否必须手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代写遗嘱是否必须手写?代书遗嘱不一定必须要求手写,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亲笔签名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


·对于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一、对于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第一继承人都需要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这笔遗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难点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难点,最经常遇到的就是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问题,尤其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得到的遗产继承是不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遗产继承后的共有财产分割有什么?这两个问题一直受到您的关注以及疑问,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遗产继承后的共有财产分割有什么? ...


·根据法律规定岳父的遗产谁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岳父的遗产谁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岳父的遗产应当是由子女配偶父母来进行继承。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一、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1、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