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公司能否单方调整岗位问题,有三种情况是可以的:第一,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即公司要有员工不胜任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调岗或者培训;第二,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因生产需要而作出的临时的岗位调动或者安排。由于这是暂时、短时间的,公司要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此安排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且事先要有约定。除此之外,企业只能和员工协商调岗。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说明,如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岗位的要求,公司想调整工作岗位,就要拿出不胜任工作的事实证明,在这里建议公司的管理者,对于一些关键岗位,如销售、技术人员等应在入职工作时明确其录用要求及岗位标准,定期进行工作能力考核,约定连续或累计几次达不到要求,公司可以进行工作调整,这样会避免发生纠纷。二、企业调岗应该注意的事项1.合理的调岗必须是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的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双方签字2.调岗后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与调岗前基本保持不变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就变更岗位采取书面形式,但劳动者到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则默认劳动者已同意变更工作岗位4.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不违反公序良俗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岗的,比如调岗存在侮辱性调岗,调岗后降薪的,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调岗,要求按原合同内容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调岗具有合理性,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即使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 出现大幅下降,法院也会认定用人单位的调岗合法有效。
  
  
  


·技术投标文件应该如何制作呢 众所周知,现在的工程一般都是需
      技术投标文件应该如何制作呢 众所周知,现在的工程一般都是需要通过招投标才可以进行的,早已不是当初的无须招标直接拿活的模式。在招投标中,投标者比如一些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一定是最为核心重要的了。那么,技术投标文件应该如何编制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技术投标文件编制基础工作 ...


·谁应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
      谁应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


·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


·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
      职工入职的次月,企业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社保账户。之后在每月的工资中,都会扣除一笔社会保险费用。有些企业管理粗糙,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比较大。职工受伤的,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 工伤...


·工程欠款起诉时效有多少年
      工程欠款起诉时效有多少年 一、工程欠款起诉时效有多少年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现在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随着对于住房等建筑管理的严格化与规范化,全国上下掀起了工程质量监督浪潮。其中,江苏省昆山响应号召,自就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质量安全大检查。那么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呢?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昆山工程质量 两年第...


·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国内的建筑行业也在不断发展,但是一些人为了从中谋取非法盈利,建筑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还危及到人们的住房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那么下面就有我们来告诉您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 一、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1、就...


·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
      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 一、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 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二是收集证据要及...


·一、北京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的概念是什么?
      一、北京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的概念是什么?北京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二...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发生法律纠纷之后,我们都知道要到法院去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生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也可以诉至法院。但是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呢?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了。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的管辖问题,阅读完本文您就知道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起诉了。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在雇佣双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
      在雇佣双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时,就会出现违约行为。然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初约定违约金是否得当呢?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具有效力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效力。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