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具体的赔偿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无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准计算,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则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属于事实问题,需要通过证据来进行认定。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在单位当中的一些人身方面的伤害的话,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当然这样一种赔偿的话,他是属于工作性伤害方面,所以需要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方式的话,包括有误工费用,包括误工的时间乘以误工的收入即可。
  
  
  


·一、交医保多大需要监护人代办的?
      一、交医保多大需要监护人代办的? 一般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都需要监护人,跟交医保没有多大的关系,未成年人办理医保的,也需要由监护人代办。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来说,高铁无疑是出行的常用方式之一。那么,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年社保要交多少钱?
      一、社保交多少钱 1、社保的缴纳费用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来决定的, 2、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这个要和开发商商讨,因为通常交了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就可以退; 2、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你把房子转给别人,让别人买你这个房子, ...


·一、交通事故第三人判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第三人判决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其他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七条 【解释条款】 第十七条,【交强险...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票据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票据吗? 不需要,肇事者可以开票据,也可以转账或者直接赔偿现金。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
      因交通事导致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中,现实生活中受伤害方因致害导致伤残或者死亡,其下有未成年子女等,出于对未成年人以后生活来源的考虑,赔偿金里面就会包括其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向您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


·车牌租赁协议合法吗
      不合法,合同无效。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一、学员考试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
      一、学员考试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教练车在训练期间发生事故,除非是学员的故意的行为,都是由教练员负责所有责任,学员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人员不得...


·摩托车醉驾无证无牌怎样进行处罚
      摩托车醉驾无证无牌怎样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