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怎么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怎么离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案因牵涉到人身身份的确立和解除,强调当事人两方必须到场的原则,方可解决。法院审理的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不能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由不出庭应诉。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不能通知其到庭应诉,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对于这种行为是比较恶劣的。如果是严重的话,法院是会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强制其出庭的。在我国离婚诉讼中,一般的人都是要必须到的,没有不到的道理,即使请了律师也是需要到法院开庭。这一点都会在法院的开庭传票里面都会列明。如果一次不去的话,法院还有可能延迟开庭。毕竟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务必得谨慎处理,而被告如果没有到庭,法院就很有可能永远弄不清某部分的事实,导致该案没有一个明确或者是较为公正的结果。如果被告第二次依旧不开庭,法院就有强制抓人的权力了。会派出法警和相关人员,带队上门抓人,然后再次开庭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我国的办案机关在接到这类案件的诉讼书的递交时,应积极地进行受理。受理时在案件开庭前向对方送达公告,要求到厅进行应诉。被告人员没有出席的,应积极地向办案机关进行说明,无法说明时人民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
  
  
  


·结完婚领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吗?
      结完婚领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就离婚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然后在其中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因为日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的。那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一些有机会能够接触到国家重大决策和秘密事项的人员,必须对国家的秘密进行保密。如果行为人故意对国家的秘密往外泄露,会对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法院会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秘密是...


·一、婚内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内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


·一、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 要么自行协商,要么去法院。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非常的简单,要么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办理,要么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起诉办理。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


·一、军人离婚军人怎样争孩子抚养权?
      一、军人离婚军人怎样争孩子抚养权? 军人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得要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这样才能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双方的工作性质,取证证明哪一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2、工作环境...


·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