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
  
  一、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
  
  无期徒刑服刑满7年时间可以办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条件是: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外就医在我们国家和取保候审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经常有很多普通老百姓犹豫不如去有法学知识,可以将这两种问题混为一谈,保外就医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够进行办理,通常情况下是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或者是年龄60周岁以上,身体状况不好。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聘请律师是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 如果当事人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二、律师收费标准 1、按件收费标准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为了明确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情况,公安机关会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接到委托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报告。伤情鉴定是有严格标准规范的,从伤残程度看,总共分为十级。那么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1...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过错的含义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一、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很多严重的医患暴力事件的发生,不只是个体的因素在起作用。医患的激烈冲突,有些情形是医院对患者的不幸负有责任,还有一些是医生尽责,也没有失误,但患者家属还是采取怀疑的心理,这种怀疑的基础就是平时潜存于心中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并不是针对...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条件?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


·重庆医保缴费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人民生活,保险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而保险也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今天我们要说的医疗保险就是属于社会保险。他是社会基于人们健康生活而保障的措施。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就来讲讲重庆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一、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可以到当地物价局投诉或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一般得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一般得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方案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方案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一、医疗事故赔偿方案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