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旷工算自动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仲裁机构会支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旷工算自动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仲裁机构会支持吗?
  
  旷工算自动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仲裁机构不会支持的,因为对旷工的职工可以直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法辞退职工的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旷工的职工虽然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可是,用人单位还是应该给这部分职工依法结算工资的。如果因为旷工用人单位就直接扣除了当月的工资的话,对此职工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
      若认定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通常要是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相应工伤保险的话,则就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最好签订一份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赔偿协议书范文,帮助您了解相关内容。 工伤事故赔...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建筑业的发展也是我国的生活品质的巨大飞跃,建筑的产生不然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建筑的产生也是必然能够让我国的居住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而对于建筑的安全问题关注的重点,保障建筑安全就是在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那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


·一、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一、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


·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一、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如何计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的意思就是将工程索赔的具体情形进行类型的划分并加以规定,工程索赔的种类具体如下:(1) 按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前者是由于非 承包商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后者是因发生索赔事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


·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是否会被辞退?
      在我国由于结婚、身孕等原因,女性在找工作中会受到一定的歧视,甚至有些企业明确将是否已婚已育作为选择的标准之一,这样,就出现了谎称已育的情况,那么,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是否会被辞退?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一、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是否会被辞退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劳务承包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劳务承包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劳务承包合同主要常见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因为这类建设工程往往比较大,因此很多情况下承包方都会将一些不重要的劳务分包出去, 让别的公司来对此进行承包,但是这种情形下非常容易产生纠纷,您知道一旦出现劳务承包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吗?下面来告诉您。劳务承包合同纠...


·厂里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