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1.有遗嘱的遵照遗嘱。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死亡了之后如果存在有遗产,那么就要看父母是否在生前立有遗嘱,从而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在遗产分割前要放弃继承的话,那么就要明确的做出声明从而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其他继承者的合法权益。
  
  
  


·继承侵权纠纷失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侵权纠纷失效规定是什么?(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一、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 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二、案子管辖的问题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


·再婚后继承的财产离婚如何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后一方接受继承所得的财产,是指依据继承法的规定所继承的遗产,遗产包括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


·遗产的比例怎么分配?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属于均等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条件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二)...


·一、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不算社保算遗产,社保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算遗产,其他社保都不能继承。 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


·不宜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


·过继子女有无继承权2023
      过继子女有无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
      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遗产转赠证明需要书写清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一些最基本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转赠的一些财产的基本的状况作出说明。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