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二、代为继承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综上所述,代位继承是继承的一种方式,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如果发生法定情形,代位继承人的权利会丧失的,包括代位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或者威胁强迫被继承人立遗嘱等。一般情况,丧失继承权后,代位继承人便失去法定继承的资格。
  
  
  


·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提供所有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不得遗漏。 3、遗产的范围和数额(遗产应包括动产、不动产),另外应注明被继承人在外地是否有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和保管。...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四个子女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四个子女?(一)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份额均等的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材料有哪些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一般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会丧失继承权。那究竟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


·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一、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直系亲属去世养老保险可以继承,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


·没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怎么办
      没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怎么办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民法典》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一、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
      一、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能说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如果是的话,那就是...


·能够继承的遗产包括哪些
      并不是公民生前留下的财产,那么在其去世之后就会转化为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的。法律中对能够继承的遗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哪些遗产是可以继承的吧。 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