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什么?
  
  1、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2、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而有所不同的,特别是涉及到商业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明显短于住宅用地的,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可以合法的申请续期,但需要由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批准后才可以办理。
  
  


·异地离婚行不行
      异地离婚行不行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集体所有地修路土地征收政策会补偿什么?
      集体所有地修路土地征收政策会补偿什么?(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就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房屋土...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一共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通过划拨和和土地出让这两种方式获得的。所以公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出让的过程当中,就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核以后才可以。因为像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没有资格进行出让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个人房...


·有房照无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有房照无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一、有房照无土地使用证的影响是什么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是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抚养费的,只要是属于被告的常住地都可以。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以民事诉讼方式支付,原告可以到被告人的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原始抚养费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调解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


·安徽合肥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安徽省的合肥市区近几年来的城市面貌建设也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在合肥当地长期生活的这部分居民肯定能够切身体会到合肥的发展状况的。所以现在合肥市区的市民们对于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是非常关注的,因为人们实质上最为关心的是安徽合肥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一、安徽合肥征地补偿的依据是...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继承或者说房产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的内容,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在继承人这里还分为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您在决定缴纳费用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文,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