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告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告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实践中,应将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加以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属于重婚的婚外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重婚属于违法,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经过审理后结合案情实际判断。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


·一、夫妻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规定是什么?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因出轨离婚是可以请求赔偿的。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


·新中国历来对老人、妇女、儿童的权益都是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新中国历来对老人、妇女、儿童的权益都是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毕竟在整个社会上,这三类人可以说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所以很有必要加强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我国也相应的制定了一些法律,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妇女儿童...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一、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强行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强行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根据不同情...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决策。 二、如何申请...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男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能成为夫妻。另一方,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是要根据要求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此时有方式可以选择。那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婚姻关系又被...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部分相关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不少孩子是在政策之外出生的,那么此时还是需要依法对父母征收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但这个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判决离婚不处理财产是否可以?
       一、判决离婚不处理财产是否可以? 判决离婚不处理财产是可以,围绕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进行,当事人诉讼请求当中没有这一项就可以不进行。法律依据如下。 1、《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