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可以解除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可以解除吗?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后,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女职工三期届满后,用人单位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本单位是否存在相关的劳动岗位,是否有女职工从事相关工作,以免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被追究责任。女职工也应当了解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三、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综上所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都会规定好合同期限,如果在女员工孕期合同到期,单位应当顺延到孕期结束,等结束后就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单位应当先和员工沟通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如员工方面不想续签的,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一、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它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吊项基层、地板基层、护墙基层和门窗套基层这六大项。这些隐蔽工程藏在我们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一旦出现...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工伤事故生理费的赔偿分3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不可以,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都包含在劳动争议之中。那么,在法律上,究竟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呢?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话,那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看到企业劳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在这种情况中,企业会选择和劳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工作为弱势的一方,又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常识,通常是无法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的,最后也只能无奈其他工作,选择退让。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让劳...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支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支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大家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您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但因为我们平日对相关领域涉及不多,所以会存有很多疑问。那么在武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缴纳的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何。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武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