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与残疾赔偿金的关系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伤残等级就得赔偿20年,因此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其实,从条文含义就可以看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3、受诉法院的选择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的,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法院进行管辖很重要。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适用问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差异导致残疾赔偿金的数额的明显差异,实践中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以户籍来定标准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原意。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残疾赔偿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理论,确认残疾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损失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受害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5、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处理如果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需向法院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6、交通事故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支付的斟酌因素前面我们说到在司法实践中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依据伤残等级按照100%至10%分别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受害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高或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高,但是伤害对其职业毫无影响,如娱乐场所售票员,腿部伤残对其收入没有影响,或者受害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低或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低,但是伤害对其职业影响大,如模特因脸部擦伤而被迫改行,这时候就得适当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以达到相对的公平。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方式是全国统一的,国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但是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情况都不是一样的,大家只要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进行计算就可以,不要跟任何人对比,也可以找律师来帮助自己所要赔偿。
  
  
  


·重庆违章停车怎么举报?在哪里举报?
      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交警举报、物业投诉、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诉。一、在市政管辖的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拨打110或122向交警举报。工作人员会根据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来移动车子,并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二、在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找物业、管理方投诉。请其纠正违规停...


·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拥有汽车的人越来越多。在日常开车的过程中,由于有些司机的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发生事故时应该怎么办?如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一定要冷静,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您可以参考下文。 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


·汽车划痕险怎么理赔?有哪些技巧?
      在我们开车上路的时候。我们有可能由于粗心而使自己的车辆和别的物体发生摩擦,从而对自己的车辆造成划痕。要知道,修补这些划痕也是要支付不少钱的,所以这就可以购买划痕险了。那么,汽车划痕险怎么理赔?又有哪些技巧? 一、理赔过程 1.如果被保险车辆被刮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在认定交通事故是否存在逃逸的这种状况,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进行判断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


·醉酒驾车怎么判刑
      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监控的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仍然有很多人知法犯法,喝酒之后抱着侥幸的心理行驶在熙熙攘攘的大道上,这是一种对自己对其它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有可能你这一时的侥幸,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大家一定要记住酒后一定不要开车,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关于酒驾的处罚。...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工伤,但前提必须是开车的司机和雇佣者形成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动关系。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毕竟审判的过程还是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挂钩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对于交通违章行为,需要对违章人作出相应的处罚,这里的处罚具体包括了警告、扣分、罚款,严重的甚至还能吊销驾驶者的驾照。那么法律规定中,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 (一)一年内有《道路交通...


·无证驾驶大车怎么办
      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您详细了解江苏省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


·法律规定没检车交强险赔偿吗?
       没检车交强险赔偿吗?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不赔。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