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死亡赔偿金怎么才算遗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 死亡赔偿金怎么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宜认为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不应认定为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应该说,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款项,它是填补死者近亲属因遭非正常死亡后家庭损失的弥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从法理上分析,如果死者不死亡,则不可能产生死亡赔偿金;而死者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就消亡,不再是权利主体,就不需要进行救济,其近亲属依据与死亡的亲属关系,直接享有损害赔偿的直接请求权。若在受害人已经死亡,却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来处理,在法理上存在障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中也明确“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有关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和认定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涉及到不同的交通类型所赔偿的依据也是不同的,如涉及到交通事故的,由事故责任方对死者亲属赔偿,涉及到工伤死亡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子女财产谁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子女财产谁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子女财产遗嘱的情况之下来进行指定人员继承。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A君的爸爸妈妈在A君很小的时候就离世了,一直都是A君的奶奶陪伴他成长,多年以后A君的奶奶因病去世,奶奶的财产由A君代位继承。A君的事例让我们产生疑惑,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而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


·一、没有遗嘱老人遗产如何分配?
      一、没有遗嘱老人遗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不能直接继承遗产。除非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还没有分割之前也去世的,可以由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遗产,这种情况属于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 父亲继承儿子遗产的方式主要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比例也就不存在。2.按同一...


·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一、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 主要包括: ①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②林木、牲畜和家禽; ③法律允许的所有生产资料; ④文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