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二、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怎么操作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
  
  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示转账证明或者取现金的凭条。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收集曾向对方要过钱的证据,主要是为了防止债权过两年诉讼时效。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证明曾向对方要过钱。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的财产信息是为了能拿回自己的钱。想要拿回钱就要调查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情况。若自己调查不清楚可以选择委托律师。
  
  用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
  
  1.诉讼财产保全:
  
  就是将对方的账户、车子、房子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起诉:
  
  法院立案、庭审、判决。法院一审是6个月。二审为三个月。
  
  3.执行:
  
  判决下来后,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法院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若拒不执行,会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年一次,一次十五日。
  
  4.调解:
  
  一般会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
  
  对方借钱数额不多,但却不按照约定准时归还,对于这样的情况,相信很多人都无可奈何。毕竟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因为金额小,而自己可能需要委托律师,相比起来诉讼成本就会高出许多。不过,对于民事案件,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要请律师。因此,当事人可以自己来打官司,向对方追讨欠债。只需要在起诉的时候预交诉讼费,而最后这个费用往往也是败诉方承担。
  
  


·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吗?
      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吗?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但是一般不会被按照有担保人来处理此借贷关系。必须写在一起才能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可要找当时在场的人做证人同样可以)。只要在担保人一栏没有签字,就不属于担保人,可视为见证人。作为见证人,法律并没有形式要件的规定,不是一定要...


·一、离婚隐藏或转移存款的常见手段?
      一、离婚隐藏或转移存款的常见手段有哪些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2、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是可以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的,这种行为简称为公司改制。那么,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公司里又有哪些债权人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应地服务费。关于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个人或者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出详尽的解释。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为四种...


·如何认定夫妻婚后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婚后债务 一、如何认定夫妻婚后债务 一般来说,夫妻婚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 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


·债权可以做质押担保吗?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吗在借钱给他人或找别人借钱时,双方所产生的关系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需在与债权人约定的时间内对其债务进行还款同时债权关系中的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