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押金不退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房押金不退了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如何避免房东不退押金?想要避免房东不退押金,租户需要找正规中介公司租房,并在租住期间注意爱护屋内的设施。1.通过正规中介公司租房由于房东直租,不需支付(或少支付)中介费,且房款支付方式灵活(押一付一等),吸引了很多租户。但房东直租,可能会面临合同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建议大家租房时选择正规中介公司,签署住建委统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2.签署租赁合同时,查看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租户在与房东签署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商定好押金缴纳及退还的细节问题。3.爱护屋内的物品及设备租户只有妥善保管屋内设施,交清水电等费用,在租期结束时,才能收到所交的押金。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押金。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免租期,顾名思义就是免除房租的时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租人不承认这个时期而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免租期该如何约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注意...


·离婚时房子装修费如何赔偿?
      离婚时房子装修费如何赔偿?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购房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但此类协议内容无...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


·签了合同后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一般有权推迟收房。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为了保证房屋抵押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


·一、公民买房子手续费怎么算?
      一、公民买房子手续费怎么算? (1)根据国家规定,购房房需要按所买房子的面积、类型、用途等缴纳相关的购房税费。因此还是这句话,具体的购房手续费计算需要根据实际的房屋情况来断定。 (2)主要分成这几项必须要支付的费用:测绘费、评估费、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交易手续费...


·什么条件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类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建议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一、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_ ,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我是坐落在北京市 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


·新婚姻法一方全额买房加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具备有哪些条款?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具备有哪些条款? 日常生活中,有些父母会把自己名下多余的房屋转让给子女,不管是采用赠与还是买卖的形式,都需要双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很多人不太清楚合同都有哪些条款,经常导致签署的合同无效。现在我们就结合一篇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来具体和您讲将房屋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