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理?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纳诉讼费,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抄记录或者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证的情况,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依法作出判决,一般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如果一审审理完毕后双方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生效,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最好的方式就是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但对于这种情况就一定要有合法的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受理,如果对于判决的结果拒不履行的话,那么就可以按拒不执行的罪名来进行处理,从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保障。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如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工作做生意等都非常看重诚信,诚信对于企业来说直接影响其形象,进而影响收益;而个人的影响就是在贷款方面就会有极大的困难。就如现在很多贷款,到了还款时期却拖延时间拒绝还款。那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恶意贷款非法集资的区别
      有的人资金短缺,会向银行贷款来解决资金的问题,但是这其中不乏一些恶意贷款的行为存在,最后不换,导致银行的合法利益受损。这就让您担心恶意贷款非法集资的存在,但是非法集资是违法的,您需要谨慎,恶意贷款也是十分恶劣的行为,同样需要您小心应对,对于两者的具体内容可以到本文进行深入了解。 ...


·2023夫妻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债务如何分配(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分为什么? 一、附认证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简称WBs)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又称可分离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附认股权债券,来自英文Bond w...


·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一、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有什么条件?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有什么条件?一、欠款能否主张利息?有什么条件?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1、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及时还款则...


·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一、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借条上面出借人的信息是需要写的,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 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 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一)逾期利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