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夫妻,在双方分居四年后就会问,夫妻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其实,在分居离婚当中,时间仅仅是其中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夫妻才能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如果仅仅是夫妻分居四年的话,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单凭这一个条件,法院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因此在这种时候分居四年不能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法律规定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是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因此,如果仅仅是分居四年,而不是因为夫妻之间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那么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以上就是对“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观点:根据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一方所有的...


·离婚协议能不能约定抚养权共有
      离婚协议能不能约定抚养权共有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


·重婚坐牢净身出户是强制的吗
      重婚坐牢净身出户是强制的吗 一、重婚坐牢净身出户是强制的吗? 重婚坐牢净身出户不是强制的,法律上并无净身出户的规定,受害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按规定,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否能调整?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否能调整? 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能调整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调低抚养费,根据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是: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因为幼女正在发育成长时期,对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事物缺乏辨别能力,既不知道性交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结果,也不可能真正...


·抑郁症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感情破裂是夫妻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比如抑郁症的时候,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双方要确定好家庭财产分割方案,对于共同财产要逐一认定。那么抑郁症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方患有抑郁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提出离婚咋办?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离婚的,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比如说女方在怀孕哺乳期内,或者是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那么一方生活不...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而后在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


·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开3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对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对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