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4、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5、此外,如果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两个时间点决定一个时间段。前罪残刑的终点日期是确定无疑的,现在的问题是怎样确定计算前罪残刑的起点日期。最高法院研究室就゛关于劳改犯在劳改期间又犯新罪,法院对新罪判决后其前罪的残刑从何时计算问题〞根据上述观点审判实践中通行的操作办法是,先确定后罪判决书的送达日期,再往后顺延10日,即为判决生效日期,并以该日期为计算前罪残刑以及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的起点日期。综上所述,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对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应从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计算,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有几个执行几个,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最常见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就是醉驾和飙车了,当然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增加了两种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行为,但在认定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时候,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条件内容。那到底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什么 ...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


·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现如今,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约束,假币的流通率已经变得很低了。尽管如此,在生活当中可能还是有少部分人在制造使用假币,来危害金融市场的正常流转和国家的财产安全。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客...


·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
      一、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诈骗...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


·关于职务犯罪自首新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职务犯罪自首新规定内容是什么?关于职务犯罪自首新规定内容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


·我国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保障每个人的同时也在限制每个人的行为,在生活中如果违反法律,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或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非法吸...


·中国对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


·贩毒20克会怎么判刑?
      贩毒20克会怎么判刑? 一、贩毒20克会怎么判刑? 贩毒20克的判刑一般都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