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出生的婴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出生的婴儿可以继承遗产吗?未出生的婴儿不可以继承遗产,但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遗产继承的处理原则有哪些?(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三、遗产继承纠纷可以找哪些人做代理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遗产继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继承权和能不能实际继承到遗产这是两回事,比如子女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前欠下的这些债务用,剩下的遗产都不够清偿的,那得先偿还债务,子女虽然没有代替其还债的义务,但这时候也继承不上什么遗产了。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老人去世后遗产不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嘱订立后也存在无效的情形,对于此种并不具有司法效力的遗嘱,不管是内容违法、形式不完整,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此时都不能按照此无效遗嘱处置死者留下的财产。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开始时间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开始。继承权中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依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非法所得。法律上规定的法定...


·离异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离异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异,子女仍享有继承权。按照《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自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zd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


·抚恤金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
      抚恤金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抚恤金分配是不适用代位继承,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抚恤金根本就不属于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之内,既然不属于这个财产范围,那么自然是不能够发生继承的,这是由抚恤金性质决定的。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


·一、遗产具有哪些?
      一、遗产具有哪些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


·一、起诉继承遗产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继承遗产需要材料有哪些?(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


·继承法所指的子女包括哪些?
      民法典所指的子女包括哪些?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多年遗产由谁继承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多年遗产由谁继承?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由子女和配偶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结婚后继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结婚后继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一、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拿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查档确定关系后就可以开的,如果户口都在不同地方,去父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那里才可以查到最原始的户口资料,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找不到,就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然后再到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