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法顺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对于继承的关注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继承发生的纠纷是越来越多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继承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只是很多人却不知道2017年遗产继承法顺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继承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首先我们需要为您解释的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的,也就是他们之间是没有顺序之分的,其次,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爆父母、子女以及配偶,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至于其他的如果您还不懂的,可以具体的向律师咨询一下。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明确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具体为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最有效最强的遗嘱公证方式。立遗嘱时为了预防纠纷,建议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2、自书遗嘱。遗嘱人本人书写的遗...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遗产分配的要求有哪些,遗产分配有什么条件
      在我国,遗产分配暂时没有要求方面的规定,但却有一些原则需要继承人们遵循。那到底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而遗产继承的顺序又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一、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


·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总结了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本人的收入; (二)本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本人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本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本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不需要。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婚后继承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


·有效遗嘱有几种形式遗嘱继承
      有效遗嘱有几种形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