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一、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一)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二)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实施配偶行为调查。配偶行为调查也可以称为夫妻忠诚调查。
  
  (三)外遇查找调查:当事人发现配偶有明显的外遇倾向,想要了解第三者的身份背景等相关信息所委托的调查项目。
  
  (四)外遇查证调查:当事人确定配偶有明确的外遇对象,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收集配偶婚外情证据。
  
  (五)离婚综合调查:出于离婚的目的,委托私家侦探一次性作出全程调查,是配偶行踪、外遇查找、外遇证据、财产证据等相关项目的合并调查。
  
  二、婚姻调查如何进行调查取证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2、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离婚案件中,民间调查机构通常可以提供两个方面的服务。提供婚外情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以当事人的代理人身份,为当事人收集配偶的婚外情证据。提供财产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收集调查自己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据。
  
  


·孩子可以参与分割离婚财产吗?
      我们知道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有的时候可能双方会协商将财产分给孩子,于是就导致有的人认为孩子是可以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参与进行财产分割的。那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孩子可以参与分割离婚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没有...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


·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彩礼可以视为赠与吗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给付给女方的财物,表面上看来,赠送彩礼具有赠与的性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呢?而要是男女解除婚约后彩礼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般来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确定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由于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孩子都是归女方抚养的,因而男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很多时候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的,男方可能就会反悔不支付抚养费,换言之也就是不抚养孩子。那要是遇到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离婚后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看: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
      有三个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及时处理的,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同时,这三者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尤其是关于财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


·父母离婚母亲改嫁财产归谁
      父母离婚母亲改嫁财产归谁财产属于随母改嫁的小孩。小孩与后爸形成继父继了子关系。也属于子女的范围。所以,继父(母亲)的财产由子女(相对母亲来说),继子女(相对继父来说)继承。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