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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重婚罪怎么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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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告重婚罪怎么向法院提出?
  
  告重婚罪时,受害人是可以以对方存在重婚罪名的理由提交相关的起诉材料交给法院起诉的,或者确认对方是犯罪而和相关单位或者公安部门和检察院等负有一定职权的人进行举报,而检察院在接收到案子并且确认了是刑事案子后就会帮受害人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严厉禁止重婚等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重婚不仅影响夫妻感情,对家庭子女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重婚罪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案件受害人可以通过两种司法途径得到救济:
  
  第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提起离婚之诉并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因重婚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受害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因此,我国法律规定,重婚案件首先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三、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3、重婚的特殊性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说重婚罪是刑法上管理的一种可以让犯罪者接受刑罚的罪责,但是因为婚姻关系更多的偏向于私人领域而国家机关是不方便随便介入的,所以只有当受害人主动提出起诉或者请求检察院帮助的情况下才会由国家出面来追责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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