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式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正式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吗?不可以。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纠纷,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综上所述,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工资,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做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做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一、做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是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经过的流程,鉴定一般是由相关劳动部门委托给医院进行办理,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程承担,不同地区对工伤鉴定的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 伤残鉴定不是医院办理的,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么?
      通常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要是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却被认定为无效的话,此时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管理。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以及施工完毕后,都会不断的对自身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正,并且各省市制定的都有建筑工程的管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


·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单位或企业上班时,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劳动争执,这种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极其不利的。为了企业的安定团结,也为了维护工人的利益,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就是为了调解这种争执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的问题进行详...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因此需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来保证当事人的权益,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内容呢?的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


·上海工伤认定地点是哪里,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一些生产加工企业,如果管理上面存在问题,就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领取伤残补助金的必经程序。企业没有及时办理的话,个人就要抓紧申请工伤认定了,到有关机构办理。那么上海工伤认定地点是哪里?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上海工伤认定地点是哪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