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2、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5、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二、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民诉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当事人在向他人借款后也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的,如果没有在进行借款时签订欠条时也是会给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失,债权人也是不能很好的证明与对方存在债务关系,所以在进行借款时也是一定要让对方签订借条,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条例是什么
      员工的工伤能力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国家要求在开展鉴定工作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不得人为操作影响鉴定的结果。所以在我国,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局工伤鉴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


·入职几天便离职有工资吗?
      入职几天便离职有工资吗?找工作,您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担心自己只入职几天便离职没有工资的情况。那么,入职几天便离职究竟能不能拿到工资呢?其实,我国劳动法对此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


·一、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应警惕: 1、口头合同。 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钢结构是现代建筑工程中较普通的结构形式之一。最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通过的行业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在2012年8月...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一项工程的好坏需要通过相关的部门进行质量检验通过后才能决定的,如果出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就会被要求返回重做,毕竟这关系到公众社会的集体财产与生命安全,那么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呢?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因此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尤其重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极易发生矛盾冲突,而近些日子以来关于单位未交五险一金而引起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怎样进行劳动仲裁也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下面随我们了解下单位没交五险一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材...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二级伤残鉴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五条第一款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属于一级伤残。 第二款第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程质量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建筑工程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会进行一些事先的约定,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建设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