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赖十年欠钱不还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老赖十年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能证明你每年都在要钱,诉讼时效不过期,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债权人应当在借款或欠百款到期后,法定度的2年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问。欠债10年的,如果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且祛除中止或中断的影响仍未超过两年的,应当已经过了答诉专讼时效,法律对此是不予保护的。2、过了诉讼时效的,除非对方当事人属自愿履行债务,否则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二、向法院起诉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证人证言。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4.录音。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综上所述,债务纠纷起诉应提供的证据有,身份证,借/欠据,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否则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怎样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


·债权人有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吗
      债权人有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吗?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对企业和投资者进行的分配称为企业利润分配,企业投资者是企业资金的注入者,理应得到企业净利润的分配,那么同为企业资金注入者的债权人有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吗?下面由我们给您解答。 一、债权人有权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吗...


·欠钱坐牢不还钱受害人怎么办
      欠钱坐牢不还钱受害人怎么办可以起诉的。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个处罚。而在监狱服刑这种情形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服刑的犯罪分子主张合法的债务,同时民事诉讼法还针对这种特殊的情形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管辖。司法依据:《民事...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怎样量刑
      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数额之后,才会以挪用公款罪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注意的是,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因此要是不具有该特殊身份的话,一般是不能认定为此罪的。那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怎样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挪用公款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384...


·担保债权中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
      担保债权中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进行承担,当然呢,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当中的其中一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所欠下的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承担责任。二、债务人死亡没有...


·开民间借贷公司合法吗
      民间借贷,在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那么该民间借贷就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债权转让行为都是有效力的。实践中,债权转让也是有无效的情形,那么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有关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的详细解答。 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债权转...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目前,债权债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清欠债务更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要达到清欠债务的目的就必须知道该如何让进行解决,在这里我们为您收集了清欠债务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谁任何一个犯罪都是规定了明确的犯罪主体的,对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如果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该罪。具体说到贷款诈骗罪上面,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是一...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1、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