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边开车边玩手机罚钱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边开车边玩手机罚钱吗?新修订来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源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百次记2分。新交规中此条的完整说明是“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度为的,一次记2分”知,警方表示,只要不是双手持方向盘,例如发短信、抽烟等行为都存在安全隐患,查实后都要按扣2分处理,罚道200。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对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300元,记2分。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处罚对象并不仅限于“开车打手机”,而是包括手持拨打、接听等使用电话的;刷微信、刷微博,看短信、看新闻,网购、打游戏、看视频等操作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行为的;以及手持饮食、吸烟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于使用蓝牙耳机接电话等没有接触性电子设备的行为,交警不予处罚。对于等红灯、靠边停车等机动车停驶状态下使用手机的,在确定未影响交通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予以警告;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交通大面积拥堵,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边开车边玩手机的行为,显然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极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就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 国家法律规定未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牌照的,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而机动车所有人在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时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那么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呢?办理注册登记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


·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发生了之后我们也要积极的解
      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发生了之后我们也要积极的解决他。发生事故之后,会有专业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本次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一种证据,判决赔偿等一系列后续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医疗如何赔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车祸责任对...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二)客观要件。本...


·超速驾车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程序如下:依照法律,违法者必须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暂时扣押或撤销驾驶执照、以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应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遵循一般程序,做出罚款决定。交警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交警在场外,根据交通技术监测记录,如果非法机动车车主、管理员或司机被罚款不到...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当...


·涉外刑事诉讼法新证据提交的方法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审判过程就是对于公诉方与辩护方提交的证据的认定的过程,一般来说证据都应当在开庭之前交到法院,但是如果存在特殊原因也可以作为新证据在开庭的时候提交。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涉外刑事诉讼法新证据提交的方法。 一、涉外刑事诉讼法新证据提交方法 1、起诉时要证明案件为涉外案件。由...


·骑助力车醉驾也要受处罚吗?
      骑助力车醉驾也要受处罚吗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是否醉驾 关键在对电动车的认定危险驾驶罪要求行为人驾驶...


·一、婚后买了一个车离婚算是共同财产不?
      一、婚后买了一个车离婚算是共同财产不?婚后购买的机动车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


·一、交通事故请律师赔偿金额会多很多吗?
      一、交通事故请律师赔偿金额会多很多吗不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