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适当的降低赔偿的数额,或者和对方约定来分期进行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交通事故致伤医疗费赔偿1、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后续治疗费。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整容和后续治疗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如果无法确定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根据医院的医疗费收据、住院费收据、抢救费用单据;(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3)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现实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大多数的人员肯定是比较担心的,因为自己可能会赔偿一定的数额方面的钱财,当然了,对于购买交强险的人员来说的话,交强险基本上都会对于财产损失进行一定的赔付,所以当事人并不需要承担其相关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将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车。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现在造成的伤害已经远远超过了原先的比例,那么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本文我们给您整理了标准的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请您参考。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 甲方...


·一、交通事故配偶有抚养费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交通事故配偶在满足一
      一、交通事故配偶有抚养费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交通事故配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有抚养费,交通事故中,配偶在有些情况下是应当有抚养费的。交通事故肇事方需要承担的抚养费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


·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般在政策之外生育的有子女的话,那此时就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当然如果是符合规定而超生的子女,则就不用缴纳这个费用。那实践中,应当缴纳但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话会产生一定的后果,究竟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一、押金的概念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


·一、交通事故二死三伤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二死三伤弃车逃逸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


·一、帮公司开车出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帮公司开车出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


·北京外地车辆限行规定是什么?
      北京外地车辆限行规定是什么?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1、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道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2、交通事故赔偿没有钱还,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家庭唯一住...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