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原配起诉重婚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诉讼代理人通常是指律师。2、确定起诉的法院。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3、准备起诉材料。刑事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②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③具体的诉讼请求;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⑤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2)身份证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证据资料。如被害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如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配可以到法院起诉重婚,但担心定罪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话也能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但刑事案件通常都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关管辖的。起诉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毕竟跟原配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一、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多分配一些给男方吗?
      一、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多分配一些给男方吗? 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多分配一些给男方,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的解除;...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程序
       若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首先要对离婚方面的事项作出约定,之后再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具体来说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程序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程序 根据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


·自己起诉离婚前要做哪些准备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因当事人不能做到事前充分的准备,往往造成律师接受委托时已面临十分被动的局面,当事人面临着败诉或承受损失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前作好起诉离婚的准备,将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那么,一般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离婚小孩归谁抚养权 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还有小孩的抚养问题,毕竟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就造成孩子没有人抚养。那通常夫妻离婚小孩归谁抚养权呢?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小孩归谁抚养权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


·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有不同的条件要求,而此时对具体的离婚手续也是有要求的,选择了不同方式离婚,自然需要先搞清楚具体的手续,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那其中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


·犯重婚罪一方起诉离婚是否支持
      一、犯重婚罪一方起诉离婚是否支持?犯重婚罪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离婚时如何安排探望权
      离婚时如何安排探望权1、探望权的安排应与子女的年龄相一致。根据子女成长发展的规律,不同年龄段的子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父母协议探望权安排时尤其应注意子女的年龄段差异。离婚律师指出,有些人认为,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的婴儿有寻求安全依附的生物需要,会依附于某个主要目标对象以寻求生存和发...


·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在当今社会的离婚案件中,能不能离婚已经不是问题,最受当事人关注的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所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在父母双方离婚后就更加重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抚养权归属问题,都需要法官仔细权衡。那么,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又是什么呢...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