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一、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单位和员工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相应的手续以及工资都应该办理清楚,所以理论上也规定了,单位应当在办理交接手续的时候,就将相应的工资以及补偿金交给员工。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随时都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随时都可以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按相关法律规定,老板在工资里扣押金的行为违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管是否已经签订...


·企业辞退45岁以上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辞退45岁以上员工需要赔偿吗企业辞退45周岁以上的员工是没有特殊规定的,但是根据单位辞退员工的形式不同,或者原因不同,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员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任何补偿的。二、企业辞退员工相关规定依据...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多久比较合适?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多久比较合适?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


·职工不加班能扣工资吗
      如今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员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能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不加班能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药店兼职劳动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国籍...


·工伤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
      工伤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 特殊情况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 特殊情况怎么办? 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