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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量刑细则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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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量刑细则是怎么规定的?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激情、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
  
  
  法律上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细则规定的已经非常的详细,细化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也是为了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导致一人重伤和导致两人重伤的量刑标准就不一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故意伤害罪的,通常都要按照基准刑到20%以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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