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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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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想要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有哪些,这样对照着自己的情况,才不容易遗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签离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子女问题处理。应写明有无子女,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写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费用双方如何承担,写明支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写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时间(次数)和方式;写明双方对子女其它问题的处理事项。
  
  (二)财产问题处理。写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有房屋的应按照房产证写明房产的详细地址、产权证号和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有机动车的应写明牌照号码及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涉及固定资产或其它投资的应当写明该资产或权益离婚后的所有人;其它财产处理。
  
  (三)债权债务处理。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债权债务,如果有,应逐项写明离婚后由谁承担债权债务。
  
  (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离婚协议书建立在夫妻自愿、平等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需要说明的事项,其实无外乎子女、财产以及债务,当然要是夫妻之间还有其他的问题,也是可以一并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进行约定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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