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刑拘几天无罪释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安机关刑拘几天无罪释放?刑拘的时间最长是37天,但无罪释放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二、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包括批准逮捕期限在内)有些人可能错误的把刑事拘留理解成了行政拘留,因为行政拘留的话,到了天数就会直接把当事人给放了,但刑事拘留的对象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刑事拘留以后的下一步是提请批捕,而不是到了时间直接把人给放了。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


·信用卡诈骗江苏量刑标准
      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于公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在现实中,如果发生信用卡诈骗,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人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如何量刑有一个标准,各个省份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信用卡诈骗江苏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诈骗江苏量...


·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是否犯罪
      高利贷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真正的从社会生活当中消失,也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选择借高利贷这种比较冒险的方法。可等到真正开始偿还高利贷的时候才发现力不从心,并且也因为高利贷已经正常的影响到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只要是借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那么,高利贷利息...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


·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贪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非法同居拘留多长时间?
      非法同居拘留多长时间?非法同居在一般的情形是不会被国家机关拘留作为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不存在以上情...


·聚众斗殴轻伤从犯拘留吗?
      聚众斗殴轻伤从犯拘留吗?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


·出卖亲生子怎样处罚 拐卖儿童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从拐卖人口罪演变过来的,现在拐卖14周岁以上男子的行为已经不能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近年来,出现了亲生父母出卖亲生子女牟利的恶性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亲生子怎样处罚?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