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二、办理离婚到哪个民政局都行吗1、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处于弱势的女性,我国《婚姻法》特别作出了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


·贵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文是什么
      很多人特别希望能生男孩。但是我国长久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超生就会面临超生罚款,也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各地因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社会抚养费缴纳标准不一样,下面是我们给您收集整理的《贵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供您参考。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跟谁?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跟谁?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跟谁?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在家也能分割财产吗?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在家抚养孩子离婚也能分割财产吗?新婚姻法并未对结婚后夫妻任意一方的职业有规定。只要双方结为合法夫妻,就能拥有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规定进行分割。在道义方面,女方在家做家庭主妇、抚养孩子也是辛苦付出,家人应给予体谅和照顾。有法律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一、新...


·领取结婚证后彩礼返还的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
      领取结婚证后彩礼返还的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


·新婚姻法彩礼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我国《民法典》并未对彩礼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但参见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可知,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将彩礼进行退还的,这一规定实际上也是令很多人都拍手称赞的一个规定。想必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都特别好...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考虑的标准
      主要考虑以下几点: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监护人是否尽到有保障被监护人安全的义务;孩子自身的意愿;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的存在和实现;欲变更抚养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当变更抚养关系时,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需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时,未成年的子女生活不能自理必须由父母进行抚养,因此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主...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在我们国家关于无效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只有在一方或双方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在结婚以后,没有治愈的,则属于无效的婚姻。如果结婚时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结婚以后已...


·犯重婚罪最多能判几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犯重婚罪最多能判几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